說真的,辦公室內有個老巫婆已經夠頭痛了,偏偏又加上一個令人火大的公家機關。雖然公家機關的官僚,不用我多說,大家應該也都心知肚明(sorry~不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我承認還是有好心又善良的公務員),但假如在你忙的時候,搞不清狀況打來先兇一頓,再恐嚇你要罰錢時,到最後又說沒事了,相信大多數的人心裡都會非常的不是滋味。

這事得從去年十一月底時說起了,話說負責設籍課稅的我,在申請時都會戰戰兢兢,直到申辦完時,也都還會對管區再三確認,等到真的沒問題了,才會把所有收到的公文歸檔。今天突然接到某稅捐稽徵處的電話,說我們沒有申報11-12月,談了好久雙方始終沒有達到共識,於是同事決定去請教老巫婆。

老巫婆的回答還真令人不意外,馬上將所有的責任推到我身上,說什麼當初已經提醒我了,我怎麼還是沒弄好,要我們自己想辦法解決,要不然就去補繳了事。算了,反正早看清了,也不期待她會說什麼「感心」的話。但,這件事明明不是我的錯,憑什麼把錯算在我頭上,公家機關又怎樣,就可以死不認錯,對自己說的話不認帳嗎?!

深呼吸後拿起電話,找到那個當初跟我對話的人,二個人經過一番爭執,就在下一步可能就要對著電話大吼時,某句話開啓了他們的大腦神經,經過他們的竊竊私語後(其實,都嘛聽的一清二楚,A說:ㄟ~他們97/1/1才成立耶!B說:啊!那不就搞錯了。。。Orz),在一番沉默後,話筒傳來:小姐,沒事了。然後快快掛斷,只剩下滿腔怒氣的我。搞什麼啊!公務人員做錯事,搞錯對象,一句對不起的話也沒有,今天我若是沒有據理力爭,不就當了冤大頭嗎?! #$%&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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